科创板研讨细则曝光,发行上市标准或分五维度

来源:新浪财经


2018年12月1日,上交所召集会员理事、监事召开座谈会,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征求市场意见。与会的11家会员主要负责人围绕科创板发行上市标准、发行承销方案、交易制度、持续监管,以及注册制试点实施方案等议题逐一进行讨论,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。

新浪财经独家获取了座谈会的研讨内容,这份信息让科创板的思路愈发清晰。

发行上市标准或分五维度

科创板作为倍受关注的热点,其发行上市标准更是经历了市场的多种猜想。新浪财经获悉,在研讨中,科创板的发行上市标准或从五种维度来看。

第一种即为市值-净利润标准:市值不少于10亿,连续两年盈利,最近两年扣非后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0万;市值不少于10亿,最近一年盈利且营收不少于1亿;

第二种是市值-收入-研发投入标准:市值不少于15亿,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2亿,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应收合计比例不低于10%;

第三种则是市值-收入-现金流标准:市值不少于20亿,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3亿,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不少于1亿;

第四种为市值-收入标准:市值不少于30亿,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3亿;

前四种均在战略新兴板发行上市标准中出现,而第五种则是维度较新也较模糊的一种考量:市值不少于40亿,主要产品或市场空间大;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,取得阶段性成果;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投资;医药企业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实验批件;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,需具备明显技术优势,符合一定标准。

引入战投至少认购20% 持有期限5年

除了发行上市标准之外,座谈会还研讨了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和配售机制方面。

在发行数量上,其提到,新股发行数量不少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%(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,不少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%)。老股发售数量按“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”的要求。

同时,不得超过新股发行数量的60%;超配不得超过新股和老股发行数量总和的15%,超配应来自于参与本次发行并同意做出延期交付安排的投资者。

而发行对象上,包括网上、网下、战略和发行人高管与员工;明确以网下机构配售为主,将网下发行初始比例由现行的60%调整为80%;允许发行人高管和员工认购;为主承销商自主配售留有制度空间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其中要求发行人引入战略投资者,战略投资者至少认购发行股数的20%,持有期限5年,每年减持不超过认购数量的20%(战略投资者认购不足的,则中止本次发行)。“这与现在的发行制度不大一样,现在即便是实控人锁定期也才3年。”一位投行人士分析,如果期限比较长,对于基金而言有时间周期问题。

此外,座谈会还提到了科创板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,除了50万门槛之外,还加上了6个月A股经验的要求。